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部署要求,推进实施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职业病防治项目,根据《广东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调查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及不同行业、地区、经济类型、规模等用人单位分布情况;
(二)调查我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粉尘(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等所有类型粉尘)、化学毒物(苯、铅及其化合物等所有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噪声、电离辐射和其他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劳动者数量及主要岗位分布等情况;
(三)了解我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我市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二、调查范围与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三个门类(以下简称“三个行业”)。由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组抽样选定的三个行业的所有企业名单,作为本次调查的企业目录,结合镇街实际核查情况(需剔除已搬迁、倒闭、注销等属消亡情形以及不存在的企业),确定被调查镇街的调查企业名单。
调查对象为调查期间正常运行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由于我市10人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数量较少,在完成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单位调查基础上,将从业人员在5-9人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也纳入调查对象。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调查内容。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类信息: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信息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
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场所地址、单位注册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企业规模、在岗劳动者总人数、女职工人数、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生产产品及使用原辅料的名称和数量、用人单位投产时间等情况。
2.职业病危害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年版)列出的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等6大类因素45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各用人单位的具体接触情况、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总人数,并调查接触粉尘(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等所有类型粉尘)、化学毒物(苯、铅及其化合物等所有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所有物理因素)的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接触人数。
3.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新系统中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培训等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包括粉尘、化学因素及其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水泥尘、苯、铅和噪声、电离辐射等因素的检测数量和超标情况;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粉尘、化学因素接触人员及其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水泥尘、苯、铅和噪声、电离辐射等因素接触人员的体检人员、复查人数和异常人数。
(二)调查方法、调查程序、数据收集与分析和质量控制等详见《广东省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手册》。
四、项目组织与运行
(一)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市卫生健康局成立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加强人员统筹调配,协调组织调查工作。市技术指导组制定市级调查实施技术方案,并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二)区(功能区)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区(功能区)按照市级做法成立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和现状调查工作组,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企业调查工作。各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人员统筹调配,将现状调查工作与分级分类工作相结合,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三)质量控制。各级项目承担机构应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等质量控制手段,保证调查结果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对全市现状调查工作开展质量抽查和技术指导,负责培训和指导区级调查人员和审核人员,掌握调查工作进展,对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解决。市慢病中心要抽调1-2名职业卫生调查人员加入调查组,全程跟班学习。
各综合执法支队负责配合各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区级调查工作的审核工作。
本次项目采用平板、电脑录入等方式上报调查信息,调查数据需及时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不晚于现场调查结束后第二天。如无法使用平板或电脑进行调查的,可使用纸质版调查表进行现场调查,调查表应及时审核并妥善存档,由统一培训的录入人员进行录入,录入后抽取10%进行录入审核。区级审核人员应对所有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工作,市级技术人员抽取5%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接触人员数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经费管理与使用要求。全国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经费由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中央财政补助,目前已经通过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第二批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下发至各区。调查经费主要用于调查培训教材编制、培训讲师及调查人员培训、现场调查及核查、购置调查终端设备、调查数据统计分析、购买技术服务等方面费用支出。各区(功能区)要从推动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出发,积极向本级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作为补充,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全面普查工作。各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疾控中心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费具体实施细则,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五、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分为准备、培训、实施和汇总分析四个阶段,计划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10日前)
核定调查企业名单。各区(功能区)组织镇街核实确认调查企业名单报市级技术指导组。市级技术指导组核后报省级技术指导组核查统计。如全市调查任务量未达到下达任务总量要求,则根据《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手册》抽样方法补充。
(二)调查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8月)
1.培训调查对象。市级技术指导组研究调查相关技术文件、统一各区级调查组调查标准、制定适宜的网络填报样式。各区级调查组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前期培训。
2.开展现场调查。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现状调查工作组调查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各镇街配合、督促调查对象做好调查表格填写工作。
3.报送调查数据。区、市逐级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后,按要求逐级上报。
(三)汇总分析阶段(2020年9月-11月)
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网络填报;市卫生健康局于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网络审核。
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情况(按地区、行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纸质报送;市卫生健康局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情况(按地区、行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和调查分析报告纸质报送。时间安排详见工作进度安排一览表。
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一览表
附件:1-1.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2.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1-3.各区(功能区)调查企业数量分配表
附件1-1
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黄 芸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雷 市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杨宝玉 市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科科长
联络员:苏 琳 市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科副科长
附件1-2
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
成员名单
珠海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专家组:
黄文燕 邱士起 晁斌 邹亚玲 汤小鸥 陆利通
珠海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指导一组(负责香洲、金湾、高新、万山):
邱士起 陆利通 汤小鸥 陈国荣 杜小荣
珠海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指导二组(负责斗门、高栏、横琴):
晁斌 邹亚玲 蒋朝莉 刘宏江 张楚东
附件1-3
各区(功能区)调查企业数量分配表
注:该表格中企业数量为省级调查系统中初步筛选,不一定与实际符合,具体企业信息由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与各区(功能区)调查小组在进行调查时按实际情况核定。如在调查过程中有数据不符,请及时反馈,方便与省卫健委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