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卫函〔2024〕91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2日
珠海市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设施
迭代升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3”思路举措和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行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设施升级行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到2027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达到省工作要求。调整优化全市医疗机构病房床位结构配置,并配备较高舒适度和适老化的设施设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改造要求,基本完成老旧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行动
1.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设备设施的来源渠道和投入方式,激发更新迭代升级动力。研究制订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目录和指南,探索发展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共建共用共享等新模式。到2024年底,更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以及手术机器人等设备280台;到2027年底,更新以上设备超过1000台。摸清公立医疗机构设备租赁需求清单,2024年底前,探索医疗设备租赁新模式。
2.推动院前急救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更新换代超过或接近使用年限的急救设施设备,按要求实现市120信息系统与省级院前急救信息化平台系统对接。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要求,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百千万工程”,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到2027年,33间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16间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4.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核心能力建设。全面强化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执法车辆逐步迭代更新,按规定配置移动执法、快速检测等设备,完成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更新和配套软件升级。到2024年底全市公共卫生机构更新换代设备、设施符合省要求。
5.鼓励医疗设施设备高水平再生利用。将医疗设备纳入资产盘活工作,打通市区两级,定期摸排梳理医院低效运转,闲置的医疗设备,并定期征求各单位需求,结合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医疗设备共享盘活长效机制。
(二)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
6.改造医疗机构病房空间。增加二人间、三人间病房占比,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部分四人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适当增加妇产科、儿科、老年医学科病房单人间比例。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实现二、三人间病房占比80%以上,新建医院二、三人间病房占比90%以上。优化病房空间布局,为患者提供更加舒适、人性化的住院环境。
7.优化医疗机构病房环境。更新升级病房空气净化、照明、防噪、家居等设施,保护病人隐私,为病人治疗康复营造舒适环境。推进医院公共空间和病房的无障碍、适老化改造,配置必要助残助老设备,方便孕妇、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看病就医。加强儿童友好设施建设,为儿童就医、家属陪护创造良好环境。升级改造现有病房卫生间,配置卫生洁具、消毒设施、改善通风设施,配备更新语音求助设备或紧急呼叫器,配套建设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增设排水排气管路阻断气溶胶传播设施。改善病房医务人员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条件,优化医务人员工作环境。
8.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建筑改造规范化管理。全面检修、改造升级院内供水、供电、消防、老旧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系统,提升水、电、气、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服务体系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加强病房配套设施管护,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设施升级行动
9.升级卫生健康业务专网。以电子政务外网为骨干,整合多类网络资源,建设完善卫生健康业务专网,联通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全市健康医疗数据交互、业务协同“一张网”,支撑远程医疗、分级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等业务开展。加强网络冗余建设,提高网络承载和容灾能力。
10.建强“健康大脑”。加强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等平台基础建设,优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提高全市便民惠民、业务协同、行业治理、政务服务等能力。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化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应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提升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
11.推进数字医院建设。升级医院数据中心,提高信息处理、数据存储和计算效能。逐步推动数字医院信息系统按需上云。深化新兴信息技术应用,迭代升级医院信息系统,强化数字化医疗、服务、管理、安全能力。升级预约、缴费、查询、取药、医院管理等信息化设备设施,开展信息系统适老化改造,提高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12.推动数字医共体建设。整合县域医共体内信息化设施资源,迭代升级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集约建设医共体统一信息系统,实现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延伸覆盖村卫生站。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应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
13.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升级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推进计算机、服务器、网络、安全等设备和信息系统、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软件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确保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领导,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摸底规划,统筹盘活资源,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迭代升级,推动病房改造提升,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二)加强政策支持。谋划储备一批医疗装备更新、病房改造、信息化设施升级等重大项目,提升项目成熟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的支持。落实国家对医疗装备设备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价。各区各单位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环节实行集中攻坚,紧盯任务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更新和改造任务扎实落地。强化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督导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