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监测预警。各医疗机构要保持发热门诊(诊室)应开尽开,加强对冬春季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落实“四早”要求。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要建立周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就诊人数变化、传染病流行趋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好药械等医疗资源储备。请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于1月20日前报送《珠海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信息表》(见附件2)。
二、强化人员培训。1月初,我局已组织开展全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诊治视频培训。请各单位落实会议要求,组织发热门诊、呼吸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一线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冬春季传染病例规范诊疗和重症早期识别能力,及时将有重症倾向的转诊至上级医院。
三、加强质量督导。请市感染性疾病、儿科、呼吸、重症、院感质控中心在2月底前组织开展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诊疗、院感防控等督导检查,持续提升传染病防控及诊疗的规范性。请于3月10日前报送督导情况。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2.珠海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信息表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6日